文昌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公示2023年度浮动我市参保单位
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
市各参保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128号)精神,我中心对2023年度我市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在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实行差别浮动,具体浮动情况见附件1-8。如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有疑义,请务必于2023年10月31日之前至我中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们将按照公示确定的工伤保险费率核定工伤保险费。
附件:
文昌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行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表(1-8)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创技术 琼ICP备19003989号-1 文昌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