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补差的通告
新闻来源:本站 时间:2023-12-07  打印本页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补差的通告

尊敬的各位灵活就业参保人:

您好!根据《关于我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执行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88号)精神,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150元/月,下限为4830元/月,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为落实好琼人社发〔2023〕88号文精神,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我中心已优化完成相关业务模块,各位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1月1日以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于4830元或高于22458元,需要按照2023年基数上下限进行补差的,请您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表》,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补差业务,即时将免收滞纳金。

咨询请拨打海南政务便民服务热线:0898-12345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5日


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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