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认定啦
问:家门口的有个诊所,好方便,那就是一级医疗机构吗?
不是的哦!诊所可以有很多,有行医资质的人员具备一定条件就可以开办的一个小诊所,治疗些头疼脑热类小病,或者开展一些特色保健治疗什么的。但一级医疗机构是有一定资质的哦!!一级医疗机构主要是指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是街道/乡镇一级)。
问:一级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具备认定权限?
1.必须是定点医疗机构。经常有参保人在后台问小编某某医疗机构是不是定点机构,机构名单是动态更新的,涉及比较具体,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询问那个医疗机构,或者用“海南医保”微信小程序,通过公共信息查询-定点医疗机构查询了解。
2.该一级医疗机构应至少具备1名相关专业的副主任医师,或1名二、三级医疗机构派驻的相关专业主治及以上医师。
3.一级医疗机构向当地医保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获得当地医保服务中心根据《省医保服务中心 省医保局关于明确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认定委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予以认定权限下放。
问:患者申请认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认定完成后怎么结算?
患者申请认定需要的证明材料,除了本人的身份信息证件外,还需要按照认定机构临床指南的要求提供病历资料或检查检验报告,具体可向就医的医疗机构了解。
在海南省内,已由一级医疗机构认定的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在该认定医疗机构以及全省范围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进行门诊慢特病就医取药医保直接结算。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门诊慢性病认定
请先了解该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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